患有多年思覺失調症的何姓男子前年12月因吃火鍋吞食魚丸、凍豆腐噎死,家屬認為4名醫護在何男出現悶咳時未發現可能遭異物堵塞,控告涉嫌業務過失致死,高雄地檢署依醫審會鑑定認為沒違反醫療常規,偵結處分不起訴。
何男因幻覺、幻想、社交退縮等精神障礙,於2012年起多次進出醫院治療,期間還曾住院1年以上,屬治療困難型的思覺失調症病人,他在前年12月晚上7時許在餐廳吃火鍋時出現悶咳,雖自行取水飲用,仍遭食物噎死。
當時楊姓、呂姓、杜姓、林姓等4名醫護發現情況不對,使用醫療器材為何男抽吸口中異物,也抽出疑似豆腐等異物,但對方仍有昏迷、測不得血壓,經給予純氧面罩、注射生理食鹽水及施以心肺復甦術,還是回天乏術。
醫審會鑑定認為,何男雖因精神症狀衛生習慣欠佳,但平常未有嗆咳或遭噎塞,不需要護理師全程陪同進食,4名醫護急救時未違反醫療常規,解剖何男,呼吸道有大量魚丸、凍豆腐,就算急救也不見得能取出,檢方偵結後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