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升廚餘再利用的效率與品質,高雄市環保局7/26再次強調,目前全市各清潔隊的垃圾車後方,已全面設置「養豬廚餘」與「堆肥廚餘」兩類回收桶,並搭配明確分類指示牌,方便市民正確投放。
環保局提醒,民眾在丟棄廚餘前,應先將廚餘瀝乾,並剔除塑膠袋、免洗餐具、牙籤等非廚餘雜質。若違規混入其他廢棄物,將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開罰,罰鍰金額介於1,200元至6,000元之間。
環保局進一步說明,所謂「養豬廚餘」是指可食性廚餘,包括剩菜、剩飯、麵食、零食與調味料等,這些廚餘經90℃以上高溫蒸煮至少一小時後,會送往合格的養豬場再利用。而「堆肥廚餘」則包含骨頭、蛋殼、咖啡渣、水果皮與果籽等,這些物質經妥善處理後,將轉化為高雄市自製堆肥產品「雄好肥」,免費提供民眾領取使用。
高雄市環保局再次呼籲市民,廚餘分類不僅是市容整潔的基礎,更是資源循環的第一步。請勿隨意混入非廚餘垃圾,共同維護環境品質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