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背8條通緝的23歲李姓男子18日凌晨在鳳山區三誠路參加餐敘,高市警鳳山分局接獲線報,凌晨2時許前往抓人,當時現場約有20餘人,逮捕過程中,李男不願配合,現場友人情緒失控並鼓譟。為控制局勢,新甲所所長許江坪和警員林柏寓各對空鳴槍一發(共兩發子彈),成功遏止現場叫囂。
當警方到達現場時,發現李男正與20餘名友人聚餐,員警進行抓捕時,李男激烈反抗,場面瞬間混亂。李男的友人們情緒失控,現場響起一片騷動,還有些人試圖干擾警方執法。新甲所所長許江坪和警員林柏寓為控制局勢,各自對空鳴槍一發(共兩發子彈),遏止對方氣焰。
在鳴槍警告後,李男依然不願配合,被多名員警合力壓制在地,李男最終被帶返警局調查,並於稍後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。現場的郭姓、楊姓男子也因涉嫌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,被依藉端滋擾及無故攜帶刀械罪名移送簡易庭裁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