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美術館特區住宅的衣櫃藏屍案,於7/7晚間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3名被告。經法官訊問後,陳姓主嫌當庭收押,至於涉嫌協助處理屍體的陳姐與呂姓男子,雖涉嫌毀損屍體未遂罪嫌重大,但因羈押理由不足,當庭釋放。
據了解,陳姓男子被控涉嫌殺人及毀損屍體未遂,已坦承犯罪,犯罪嫌疑重大,尤其他在犯後為逃避刑責,通知同案被告,也就是他的姐姐來處理屍體湮滅證據,因此法官認定他有逃亡及滅證的可能性,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。
至於陳姐及同案被告呂姓男子,均否認涉案,法官則根據現有證據,認為僅因陳姐與被害人接觸,無法認定2人涉嫌殺人罪行重大。
雖然陳姐確實有清洗屍體的行為,呂男也因陳女通知到場,兩人涉嫌毀損屍體未遂罪嫌重大,但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們有逃亡、串供、滅證的可能性,所以法官駁回檢方的羈押聲請,當庭釋放陳姐及呂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