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警三民一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於3月4日下午1時許執行勤務時,於轄區自強一路見郭女(62歲)停等於黃色網狀線上,遂上前攔查,發現郭女神情緊張、渾身酒氣,問了一句:「你沒喝酒吧?」,對方一聽露餡,對她施以酒測後,果真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,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辧。
郭女當日休假與朋友飲酒同歡,喝了酒後決定到附近市場買下酒菜回去配酒,因為路途短就心存僥倖騎車上路,沒想到剛好遇上員警攔查,員警查證身分及勸導郭女注意交通規則後,原本要請其離開了,卻聞到酒味飄來,問了一句:「你沒喝酒吧?」
郭女神情緊張表示自己沒有酒駕,急忙想要離開,員警見狀便請其熄火下車,欲以酒精檢知器檢測時,郭女表示希望員警能夠通融一下,員警當下堅定否決、表明執法無私,並依規定施以酒測,酒測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值,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。
三民一分局呼籲,民眾駕車應秉持「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」最高原則,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而心存僥倖,致自身財產龐大損失並涉法送辦,以維護自身及廣大用路人行車安全。